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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中心城区物业小区开展消防专项检查的通知

时间:2017-11-24来源:未知 点击: 次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

关于在中心城区物业小区开展消防专项

检查的通知


信房〔2017〕335号

 

中心城区各物业主管部门、各物业服务企业:

信阳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信房安〔2017〕28号文件对2017年1-9月份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,同时提出我市目前物业小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:主要是我市大部分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、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、楼道内堆放可燃杂物、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、损坏严重,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。

针对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,结合我市物业小区实际,我中心决定在中心城区物业小区开展消防检查;严格落实监管责任,进一步加强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,切实提高行业系统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,力争早日消除火灾隐患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

2017年11月22日至30日。

二、检查方法

成立四个检查组,分别对河、平桥、羊山、南湾四个辖区进行专项检查,每个小组抽查不少于20个小区。

第一组:庄占军、黄昱清、陈  杰;

第二组:张广武、彭文辉、杨明星;

第三组:李随成、陈胜利、管彦涛;

第四组:鲁东升、曹军亚、汪先成。

三、检查内容

1.物业小区是否划有消防通道线、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、有没有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、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现象;

2.楼道内是否堆放有可燃杂物;

3.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、是否有损坏等问题;

4.物业公司是否有消防制度、是否配有消防员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各检查组要严格标准、认真检查。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,规定整改时间;

2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对待这次检查,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,限期整改到位。否则,将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一次;

3.检查组检查到每个辖区,请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派1名工作人员陪同检查,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负责跟踪督导、整改到位。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11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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