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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7-05-26来源:未知 点击: 次

 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

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
 信房〔2017〕113号


中心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2017年4月28日中心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落实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按照市政府与我中心签订的《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》要求,结合我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领导

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,建立健全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。各单位、科室领导要明确职责、分工具体,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,督促检查上严格细致,事情处理上严肃认真,强化监管职责、主体责任、安全生产奖惩机制等工作意识。

二、明确责任

各单位、科室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,切实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到突出位置。中心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(科室)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对单位(科室)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,领导班子成员按照“一岗双责”的要求,均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。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(单位一把手是领导小组组长),制订安全生产措施,实施网格化管理,要严格按照要求,对单位各场所、各安全点进行全面排查,形成一级抓一级,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网络。

三、工作任务

1.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,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,增强自我防范能力,日常工作生活中遵章守规,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减少或避免各种安全隐患带来的伤害,确保安全。

2.要结合各单位、科室和人员自身实际,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知识技能培训,提高广大职工消防安全意识,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完好程度,配备必要的消防用具,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,分析原因,达到教育和警示作用。

3.我中心尚存在的直管公房基本上都是建于上世纪六、七十年代,普通存在房龄长、结构老化的问题,危险性大。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房屋,必须跟踪监督,一抓到底。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(影响整体房屋安全的)房屋需立即采取果断措施,该拆除的坚决拆除,该停用的坚决停用,暂时确无法拆除的,坚决撤离居住(或使用)人员,同时妥善落实好危险房屋的监督和防护措施,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。同时坚持“谁检查、谁签字,谁负责”的原则,杜绝走形式、走过场,确保自查工作深入到位,并要全面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(台账)。

4.物业科、征收办要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,加强对物业服务公司、物业服务小区和拆迁工地、拆迁公司等相关企业和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意识的引导、帮助和督查,切实做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,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。

四、责任追究

各单位、科室针对各自的工作实际,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,层层落实安全大检查责任制。对隐患排查不认真、督导检查走形式、隐患整改不彻底的,坚决依法、依规查处,严肃追究责任,决不迁就。

各单位、科室应积极行动起来,将安全生产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。要以管理提升为契机,严管细抓,提高安全生产水平;要牢固树立“安全生产为天、责任重于泰山”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,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,促进年度安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,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,做到安全生产、警钟长鸣。

认真查找安全隐患,落实台帐规范化管理,加强各单位安全问题自查自纠,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文件、指示及上报有关资料和信息,按照中心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,各单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员的职务、姓名、电话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中心安全生产办公室。(联系电话:6221179 邮箱: 61483400qq@.com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17年5月10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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